答 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申请变更民族成份,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提出申请。(二)县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对变更申请提出初审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退回,并书面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答 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一)公民民族成份经确认登记后,一般不得变更。(二)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其民族成份一次。①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直接抚养的一方不同的;②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
答 为适应新时期民族统计工作需要,继续做好民族统计工作,国家民委印发《民族统计工作管理办法》。此次制定的《民族统计工作管理办法》,是国家民委落实有关文件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规定,结合民族统计工作实际进行制定的。此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制定《民族统...
答 《意见》提出,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设立5年过渡期。到2025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全面推进,脱贫地区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环...
答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费用报销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异地直接结算,一种是返回参保地手工报销。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可以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结算时执行就医地目录(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和参保地政策(医保基金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