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申请贷款时是以主借款人的户口来审核的,政策规定:缴存职工在平顶山行政区域以外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户籍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本市普通自住住房,可以本次所购住房作抵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 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账户余额优先用于偿还住房贷款使用,可以申请办理按月冲还贷业务或一次性冲还本金业务;需要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到贷款发放地的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核办理。
答 根据人民银行和住建部规定,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首套房年利率为2.75%,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3.025%;五年期以上首套房年利率为3.25%,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3.575%。
答 可以的;委托人在协议期间发生提前终止或自行终止协议情况,贷款尚未还清的,须自行备足资金,继续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正常还贷就可以;此项业务需要现场办理。
答 是以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为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