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年度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向户籍地或常住地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所或县(市、区)人社局咨询办理。
负责科室:由各县(市、区)负责发放;
咨询电话:就业促进局、2978819;
业务政策:为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办理离校未就业实名登记(申请条件)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求职创业补贴,应提供《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等材料,经登记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初审报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毕业生本人银行账户。补贴标准为每人300元。
业务流程:个人申报--受理与审核--登记录入--公示认定。
鹰城要闻 领导活动 区县动态 部门动态
城市概况 城市发展 视听鹰城 图文鹰城
公告公示 政府文件 政府办文件 部门解读 政府领导
市长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