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方调整的相关研发论证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列表对比与已注册配方的调整内容(如原料和食品添加剂标准、配方组成及用量表、营养成分表等),并对调整的情况及理由进行说明; (二)食品添加剂制剂需提供组成成分及其使用量,以及组成成分的执行标准; (三)不少于三批次商业化生产工艺验证报告; (四)配方明显差异性说明; (五)污染物、微生物、真菌毒素等可能含有的危害物质的控制方案; (六)添加活性菌种的配方,还需提交菌株溯源、杂菌污染防控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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