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顶山市城区南水北调供水配套工程输水管线穿越澎河(总干渠渡槽段、张良镇区段)、沙河工程建设方案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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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平顶山市水利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 91410400MA9F05QM6D |
法定代表人 | 王海超 |
地址 | 平顶山市新城区祥云路与顺德路交叉口东南角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65 |
行政许可类别 | 平水行许字 |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平水行许字〔2021〕12号 |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 |
行政许可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行政许可受理日期 | 2021.3.25 |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的申请书,建设水利项目所依据的文件,拟报请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工程施工方案,防洪评价报告,与第三方有利害关系的协议 |
行政许可内容 | 平顶山市城区南水北调供水配套工程输水管线穿越澎河(总干渠渡槽段、张良镇区段)、沙河工程建设方案 |
行政许可决定日期 | 2021.3.26 |
行政许可有效期 | 2021.3.26-2024.3.25 |
行政许可机关 | 平顶山市水利局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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