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新华微笑口腔门诊部同意发布医疗广告(报纸、期刊、户外、印刷品、网络)的行政许可公示 (平)医广〔2025〕第01-06-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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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新华微笑口腔门诊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 91410402MA9M59AL0A |
法定代表人 | 马小红 |
地址 | 新华区矿工路秀明广场底商门面西数1-2间 |
行政许可类别 | 普通 |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平)医广〔2025〕第01-06-02号 |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 李海涛(16040022036) 王培培(16040022047) |
行政许可依据 |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
行政许可受理日期 | 2025/1/6 |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 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行政许可内容 | 同意发布医疗广告(报纸、期刊、户外、印刷品、网络) |
行政许可决定日期 | 2025/1/6 |
行政许可有效期 | 2026/1/5 |
行政许可机关 | 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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