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汝州安国中医医院的行政处罚公示 平卫传罚〔202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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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汝州安国中医医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 52410482MJG041759N |
法定代表人 | 许景波 |
地址 | 河南省平顶山市汝州市昌盛小区 6 巷 30 号 |
行政处罚种类 | 罚款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平卫传罚〔2023〕2号 |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 余平(16040022029)、党月川(16040022028) |
违法事实 | 1、医疗卫生机构的物品不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2、消毒工作人员未掌握消毒知识。 |
主要证据材料 | 当事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各一份;《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各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一份;现场笔录一份;询问笔录一份;整改报告一份;现场拍摄照片等。 |
处罚依据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
适用裁量标准 | 《河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适用规则等相关制度(2020 年版)》 |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 未提出陈述申辩申请 |
法制审核情况 | 审核通过 |
集体讨论情况 | 无 |
处罚内容 | 罚款3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7.26 |
行政处罚机关 | 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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