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平顶山煤业集团公司八矿医院的行政处罚公示 平卫放罚﹝202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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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平顶山煤业集团公司八矿医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 12410400MB0Q5239XQ |
法定代表人 | 范崇威 |
地址 | 平顶山市卫东区光华路东段 |
行政处罚种类 | 警告、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圆(¥1500元)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平卫放罚﹝2023﹞3号 |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 赵金磊16040022025、朱亚平16040022042 |
违法事实 | 1.超出批准范围从事放射诊疗活动;2.车载CT、牙科X射线机及所在场所未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未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 |
主要证据材料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询问笔录》3份、《现场笔录》1份、现场拍摄照片9张。 |
处罚依据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及第六项 |
适用裁量标准 | 《河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适用规则等相关制度(2020年版)》一百二十一、一百零九 |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 未提出陈述申辩、未提出听证 |
法制审核情况 | 通过 |
集体讨论情况 | |
处罚内容 | 警告、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圆(¥15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年7月28日 |
行政处罚机关 | 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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