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平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价格违法行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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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河南省平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 91410000169915132A(1-2) |
法定代表人 | 张学范 |
地址 | 平顶山市建设路283号 |
行政处罚种类 | 罚款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平市监价监处罚(2019)1号 |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 朱晓东(豫D01-340621)、陈艳(豫D01-943338)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违反《省发改委办公室关于明确全省涉及铁路货运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豫发改价管办[2017]70号)),改变计价办法,属于不执行政府定价的价格违法行为 |
主要证据材料 | 营业执照;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向相关企业收取的铁路专用线公用服务费收费明细表;期间财务收入明细表、会计凭证、增值税发票等复印件;当事人的《情况说明》;2018年年度运输协议及服务合同;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等。 |
处罚依据 |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 |
适用裁量标准 | 从轻 |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 无 |
法制审核情况 | 同意案件处理意见 |
集体讨论情况 | 集体讨论 |
处罚内容 | 罚款50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年7月9日 |
行政处罚机关 |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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