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价格违法行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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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 12410000732460694A |
法定代表人 | 李树伟 |
地址 | 平顶山市水库路中段4号 |
行政处罚种类 | 没收违法所得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平市监处罚〔2022〕13 号 |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 王红军16040030306、李秋霞16040030297、陈万阳16040030267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在对学生公寓(利用社会资金建设)住宿的学生收取住宿费后,以每生每月5度电为免费电量基数,免费电量之外电量由学生支付到专用账户,并由当事人所属后勤基建处物业管理部门开具售电票据。 |
主要证据材料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当事人2020年至2021年学生公寓楼电费明细表、物业售电票据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现场笔录、调查询问笔录,当事人提交的《关于我校违规收取电费问题整改报告》《退电费公告》等,相关收费文件等。 |
处罚依据 | 河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第三十二条 |
适用裁量标准 | 从轻 |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 |
法制审核情况 | 审核同意 |
集体讨论情况 | 讨论同意 |
处罚内容 | 没收违法所得97299.38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7-05 |
行政处罚机关 |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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