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保安服务活动,加强对保安服务行业的管理,国务院颁布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是当前全国范围内保安服务行业最核心的法规依据。下面这个表格整理了这部条例中的核心要点:
适用范围
1. 保安服务公司提供的门卫、巡逻、守护、押运、随身护卫、安全检查及安全技术防范等服务。
2.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自行招用人员从事的本单位安全防范工作。
3. 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的门卫、巡逻、秩序维护等服务。
保安服务公司
1. 设立条件: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主要管理人员无不良记录;有与提供保安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住所和设施、健全的管理制度等。
2. 许可流程:向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提交申请,由省级公安机关核发《保安服务许可证》。
3. 武装守护押运:具备更高条件,如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且国有独资或国有资本占注册资本总额的51%以上。
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
1. 需具有法人资格,有符合条件的保安员和健全的管理制度。
2. 必须在开始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向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备案。
3. 娱乐场所必须从保安服务公司聘用保安员,不得自行招用。
4. 服务范围仅限于本单位内部或物业管理区域内。
保安员
1. 从业条件: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经考试合格并留存指纹信息后,发给《保安员证》。
2. 禁止情形:曾有故意犯罪记录、被强制隔离戒毒、3次以上行政拘留等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
3. 权益保障:单位应依法与保安员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并定期进行培训。
保安服务规范
1. 服务合同:保安服务公司需与客户单位签订合同,并至少留存2年备查。
2. 监控资料: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应当至少留存30日。
3. 保密义务:对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客户要求保密的信息,应当保密。
4. 禁止行为:不得指使保安员阻碍依法执行公务、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暴力相威胁手段处置纠纷。
补充说明
· 保安员的权限与限制:在履行保安服务职责时,保安员可以查验出入服务区域人员的证件、登记出入的车辆和物品、进行巡逻守护和安全检查等。但需注意,保安员不得有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侮辱、殴打他人、扣押或没收他人证件、财物等行为。
· 法律责任与监管趋势:如果违反《条例》规定,例如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未按时备案,公安机关会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能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近年来,公安机关正逐步加强对保安服务行业的事中事后监管,并推动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根据企业的信用等级实施不同频率和力度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