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市农业农村局联合湛河区人民检察院、湛河区人民法院等单位利用公益诉讼生态赔偿资金在白龟山水库进行增殖放流生态修复活动。
此次增殖放流活动利用来自非法捕捞案件的公益诉讼生态修复补偿金5万元,购买鲢鱼、鳙鱼鱼苗10万余尾。社会各界群众和志愿者200余人参加了此次活动。
我市自2021年开展公益讼诉增殖放流活动以来,今年是第三年。此次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不仅达到生态环境修复的目的,还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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