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25x/2025-00004
- 发布日期
- 2025-05-30
- 主题分类
- 执法稽查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包容审慎指导性案例4:平顶山市某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虚假广告案
基本案情
根据12315工作平台编号为:1410404002024011205738583举报单。2024年1月24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当事人经营的抖音商城“平顶山市某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小店”商品链接页面显示“纯天然手工”广告内容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自2024年1月,当事人为了加大本合作社销售的产品辣椒酱的宣传力度,在自己经营的抖音商城“平顶山市某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小店”商品链接页面上发布了“纯天然手工”广告内容,当事人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该宣传内容的真实性,承认上述广告未经相关部门审核的情况下自行设计和发布,广告宣传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当事人已在市场监管部门现场检查次日撤下涉案的广告内容。由于当事人在自己经营的抖音商城“平顶山市某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小店”商品链接页面上自行设计和发布上述广告,没有广告费用。
处理结果
根据《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利用网站、网页、互联网应用程序等互联网媒介,以文字、图片、音频、视频或者其他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活动,适用广告法和本办法的规定。”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规定,当事人平顶山市某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受到行政处罚。依据本案查明的事实,综合考量当事人发布广告时间持续短仅为24日、广告页面浏览量及点击率较少,核查次日下架违法广告等因素,根据《广告绝对化用语执法指南》第九条“除本指南第五条、第六条规定情形外,初次在广告中使用绝对化用语,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第八条“市场监管部门对广告绝对化用语实施行政处罚,应当依据《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广告内容、具体语境以及违法行为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序及当事人主观过错等实际情况,准确把握执法尺度,合理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示范点
本案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广告绝对化用语“一刀切”“机械化”等问题,依法保护各类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广告绝对化用语执法,持续优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广告绝对化用语监管执法提供指引。向社会阐明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理念、执法考量和处罚尺度,是准确把握法治精神、优化营商环境的切实举措,有利于保护广大经营主体特别是个体工商户、中小微企业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也有利于提升行政资源运行效率,规范和加强广告监管执法工作。免罚不是免责,免罚仅仅是不予行政处罚,被免罚的经营主体应当履行的纠正违法行为、消除影响等责任仍然存在。归根到底体现了行政执法部门对经营主体依法合规经营愿望的信任,更是为了更好地激励广大经营主体学法守法、自觉自律。为了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针对教育培训、医疗、医疗美容、药品、保健食品、金融理财等重点领域,明确规定了在这些广告中使用绝对化用语不属于违法行为轻微或者社会危害性较小的情形,有效防止了广告绝对化用语从“简单机械”转向“宽大无边”,确保广告执法效果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张弛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