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428/2025-00002
- 发布日期
- 2025-12-17
- 有效性
关于平顶山市水利局2025年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5-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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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9号)等有关规定,平顶山市水利局对2025年3月1日前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平顶山市水利局目前共1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文件为《平顶山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水利领域不予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平水政〔2022〕27号)。
2025年度平顶山市水利局未制定新的规范性文件。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