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12410400005452882N/2025-00004
- 发布日期
- 2025-06-20
- 主题分类
- 农机购置补贴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6月16日,从市农业机械技术中心传来消息,该中心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转发了我省4部门最新出台的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补贴范围从原来的13类机具增加至25类,部分机具报废并更新同种类机具在原来补贴额度的基础上提高50%,请广大有需要的农户及时申请办理。
农业机械化在现代农业发展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市各类农业机械保有量50余万台(套),部分机具达到了报废年限。此次更新补贴政策的出台,将为农户购置新机具减轻资金压力,有效推动农业机械更新换代。
政策明确,在我省原有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播种机、水稻插秧机、饲料粉碎机、玉米脱粒机、铡草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打(压)捆机、花生收获机、自走圆盘式青饲料收获机、谷物(粮食)干燥机、自走履带式油菜籽收获机这13类机具报废更新补贴的基础上,新增水稻抛秧机、田间作业监测终端、植保无人机、色选机、磨粉机、旋耕机、秸秆粉碎还田机、微型耕耘机、田园管理机、犁、玉米收获专用割台、果树干燥机等12类机具,报废更新补贴范围进一步扩大。同时,提高部分机具报废补贴标准,报废水稻抛秧机,按50%提高报废补贴标准;报废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在2024年报废补贴额度基础上,按50%提高报废补贴标准;田间作业监测终端、植保无人机,按50%提高报废补贴标准。需要注意的是,此三类机具只有在报废并购置同种类新机具时,方可按照此补贴额度进行补贴,购置新机具同样享受农机购置和应用补贴政策。
市农业机械技术中心特别提醒,此次扩大报废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政策的实施期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按照“先到先得、资金用完为止”的原则执行,符合条件的广大农户需及时申请。各级农机部门将紧盯机具回收、机具检验、报废拆解、资金兑付等关键环节,严厉打击信息造假、一机多地单机多次报废等骗补套补行为,切实保障广大农户的合法权益。(平观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