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部署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工作
(记者 常洪涛)11月16日上午,鲁山县污染防治攻坚推进会在县宣传文化中心北三楼会议室召开,县委书记刘鹏出席并讲话。
会议要求,全县上下要统一思想、提升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中央督察组的工作要求上来,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坚持“一把手”挂帅,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要抓紧清理旧账,对近年来中央、省委及省政府历次督察鲁山县反馈的一系列问题及交办案件,逐条逐项整改。要着力做到“十查七到位”,对搞变通、打折扣及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虚假销号的要问责到位。要按照中央及省督察工作要求,对群众投诉处理、矿山开采、矿山生态环境修复、落后产能淘汰、自然保护区管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工业园区污水处置、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应对气候变化、中央环保资金使用等11类重点工作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按时完成。要迅速整改提升,实施挂账清零销号制度,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交账、验收不过关不收兵,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落实环保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工作机制。凡是对督察组部署的工作,要全力以赴抓落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要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实事求是上报问题整改情况和案件办理情况,决不允许出现假整改、假办理、假问责、假上报等情况;同时,对案件的处理要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做到事实清楚、量罚准确、查处得当,该取缔的取缔,该停产的停产,不能一概而论,实行“一刀切”。
会议强调,全县上下要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敢于担当、主动作为,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推动全县生态保护工作扎实开展、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向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全县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
相关负责同志就近期污染防治攻坚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