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根据2021年6月出台的《河南省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办法(试行)》(豫科〔2021〕77号)第十一条规定, 科研诚信案件的举报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一)有明确的举报对象;(二)有确切违背科研诚信的事实;(三)有客观、明确的证据材料或查证线索。鼓励并保护实名举报,以匿名方...
答 根据2021年6月出台的《河南省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办法(试行)》(豫科〔2021〕77号)第十条规定,科研诚信案件举报可通过下列途径进行:(一)向被举报人所在单位举报;(二)向被举报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举报;(三)向科研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计划等的管...
答 根据2021年6月出台的《河南省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办法(试行)》(豫科〔2021〕77号)第二条规定,在科学研究及相关活动中发生的违反科学研究行为准则与规范的行为,包括:(一)抄袭、剽窃、侵占他人研究成果或项目申请书;(二)编造研究过程,伪造、篡改研究数据、资料、文件...
答 根据财税〔2015〕119号文规定:“企业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处理;同时,对享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按研发项目设置辅助账,准确归集核算当年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进行多项研发活动的,应按照不同研发项目分别归集可加计...
答 不可以。根据财税〔2015〕119号文规定:“四、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包括:1.烟草制造业、2.住宿和餐饮业、3.批发和零售业、4.房地产业、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娱乐业、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上述行业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